各有关单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经立项评审,《城市级数字化设施集约型运营中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并发布公告。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确保标准质量。同时,为使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standard@isc.org.cn,如有发现起草单位违规行为,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
张威(标准工作办公室)
010—5723492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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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城市级数字化设施集约型运营中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立项计划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3月9日
供稿:研究部
编辑:沈 丹
审核:董 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