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形成《人工智能企业综合能力评价规范(平台化视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月21日前填写《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中国互联网协会,请务必提供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起草人与您联系。同时,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
张威(标准工作办公室)
010-57234929-1039/standard@isc.org.cn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内容
附件:
1.《人工智能企业综合能力评价规范(平台化视角)》(征求意见稿)
2.《人工智能企业综合能力评价规范(平台化视角)》编制说明
3.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1月22日
供稿:研究部
编辑:沈 丹
审核:董 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