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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丨关于发布《人工智能企业动态分阶段综合评价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2026-01-215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经立项评审,《人工智能企业动态分阶段综合评价规范》《低速功能型无人车 车辆身份识别与声光交互通用技术要求》《无人配送车 自动驾驶功能及测试规范》《无人配送车道路运行安全规范》4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并发布公告。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确保标准质量。同时,为使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standard@isc.org.cn,如有发现起草单位违规行为,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

张威(标准工作办公室)
010-5723492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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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人工智能企业动态分阶段综合评价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1月21日


供稿:研究部

编辑:沈  丹

审核:董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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