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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动态丨数据安全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关于组建 “数据安全+行业”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2025-11-182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政策要求,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中国互联网协会数据安全与治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拟联合产业各方力量,组建“数据安全+行业”专项工作组,通过构建跨领域协同机制,推动数据安全技术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保障重点行业数据安全合规流通。现面向产业各方公开征集专项工作组,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覆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点行业,包括但不限于:


(一)“数据安全+汽车”工作组,工作内容包含汽车数据安全合规处理、汽车数据跨境传输安全、汽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汽车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方向。


(二)“数据安全+医疗”工作组,工作内容包含数据安全分级分类、患者数据隐私保障、医疗数据安全互认共享、可信数据源管理、医疗数据传输加密、医疗设备数据安全等方向。


(三)“数据安全+教育”工作组,工作内容包含教育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师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校园数据安全合规治理、在线教育平台安全防护、智慧校园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等方向。


(四)“数据安全+能源”工作组,工作内容包含电力数据安全监测、油气管道数据加密、新能源场站数据访问控制、能源交易数据保护等方向。


(五)“数据安全+低空经济”工作组,工作内容包含无人机数据传输安全、低空航路数据隐私保护、空域管理数据合规、反无人机系统数据安全等方向。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结合工委会业务领域特点,制定工作组的工作规则,明确工作组的工作内容和运行模式,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的宗旨、业务范围和工委会工作组的工作规则,组织工作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3.组织开展工委会工作组业务领域的调查研究,发布或出版数据安全与治理领域的调研或报告。


4.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活动和参加工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及时向工委会反映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向工委会提供工作组专业领域业务发展情况及有关信息。


7.积极发展非协会会员单位的相关企业成为协会会员。


8.认真做好工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行业数据安全会议、展览、赛事、培训及沙龙等活动,促进成员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发布研究报告,组织开展工作组业务领域的调查研究,发布或出版数据安全与治理领域的调研或报告。


(三)制定标准规范,牵头或参与起草适用于业务领域的行标团标、技术规范、实践指南等,填补细分领域空白。


(四)发掘推广案例,发掘和推广业务领域内数据安全实践案例,同时在成员单位中开展标准试点,输出最佳实践。


(五)培养专业人才,面向特定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或技术人员,开展数据安全培训、人员竞赛等,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安全的数据安全人员。


(六)提供咨询评估,开展安全咨询与技术检测服务,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数据库,通过可视化平台展示行业共性风险,推动最佳实践案例的跨行业复用。


四、成立条件

成员构成:


1.组长单位:1家,需具备行业龙头地位或数据安全技术优势。


2.核心成员:不少于5家,涵盖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提供商、用户单位、检测机构等。


3.专家顾问:不少于3名,来自高校、研究机构、企业或国际组织,提供学术及政策指导。


4.成员单位:工作组成员单位均须为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


五、申报及审核流程

1.材料提交:工作组组长单位需于12月10日前填写《“数据安全+行业”专项工作组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dsg2025@isc.org.cn,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专项工作组申请+所属行业”。


2.材料审核:工委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行业代表性、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工作组类型及成员单位名单。


3.正式成立:工委会将于2026年1月召开会议,公布组织架构及工作规划,并向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发放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北辰 13811857746

周延 18566279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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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互联网协会数据安全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数据安全+行业”专项工作组申请表


中国互联网协会数据安全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

2025年11月17日


供稿:数据安全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编辑:沈  丹

审核:董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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