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商务部、工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培育服务消费促进平台、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激发服务消费新增量、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健全统计监测制度等五方面,提出多条具体措施,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消费需求。
在培育服务消费促进平台方面,措施提出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印发《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深化“购在中国”品牌打造,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促进活动,培育服务消费品牌,打造服务消费热点。
在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方面,措施提出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延长热门文博场馆、景区营业时间,优化预约方式,鼓励推行免预约。放宽中高端医疗、休闲度假等领域市场准入,减少限制性措施,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民营资本进入,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在激发服务消费新增量方面,措施提出拓展数字服务消费,鼓励电商平台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服务消费场景,支持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推广运营。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应用案例推荐,持续打造信息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
措施强调,要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养老、托育、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投资符合条件的服务消费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消费相关领域投资。
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来源:人民邮电报